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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工作职责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/12/20

1.负责拟定学校国际及港澳台合作交流外事工作的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2.负责学校国际及港澳台留学生招生以及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的制定,留学生数据统计、上报工作。

3.负责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访问、考察、培训及学术交流的审核、报批及教育管理工作。

4.负责开拓和管理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高校的学生联合培养、短期交流等项目;负责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。

5.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、管理、评估与协调工作。

6.负责校级涉外出访策划及涉外来访的接待工作。

7.负责协调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,负责部门网站和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维护,发布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。

8.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